安徽省艺术摄影学会文件
皖艺摄〔2016〕10号
关于公布《安徽省艺术摄影学会个人会员入会细则》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安徽省艺术摄影学会个人会员入会细则》予以公布,自即日起施行。
安徽省艺术摄影学会
2016年10月18日
安徽省艺术摄影学会个人会员入会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安徽省艺术摄影学会个人会员入会工作的管理,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依据2015年12月27日安徽省艺术摄影学会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的《安徽省艺术摄影学会章程》有关规定制定。
第二章申报人基本条件
第三条 凡申请加入安徽省艺术摄影学会的申报人,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年满十六周岁;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3、赞成《安徽省艺术摄影学会章程》并由本人提出申请。
第三章报送材料与申请程序
第四条 报送材料
申请人提供的材料需真实、有效、规范。具体需要提供的材料有:
1、《入会申请表》;
2、申请人拍摄的作品4件(10英寸,背面标注作品名称),若作品获奖、入选、发表等,请提交获奖证书复印件;
中国艺术摄影学会会员可以不提交本人拍摄的作品,只须提供会员证复印件;
3、本人彩色标准近照(2寸标准照一张及该标准照的数码文件)。
第五条 申报程序
1、通过安徽省各市县艺术摄影学会申报的申报人,应由各市县艺术摄影学会在申请书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统一送交或寄送安徽省艺术摄影学会秘书处;
2、无法由各市县艺术摄影学会推荐的申报人,应经两名安徽省艺术摄影学会会员介绍并在申请书上签署意见后亲笔签名,本人将材料送交或寄送安徽省艺术摄影学会秘书处。
3、安徽省艺术摄影学会主席、副主席可直接推荐申请人申报入会。
第六条 审批程序
1、安徽省艺术摄影学会每年组织两批新会员的评审和发展工作。
2、安徽省艺术摄影学会秘书长会议具体承办新会员的材料审查工作。
3、被批准入会的会员名单在《安徽摄影网》上公布。
第七条 入会手续和会费缴纳
1、安徽省艺术摄影学会秘书处负责通知被批准入会申请人缴纳会费。
2、申请人按规定及时缴纳会费后,成为安徽省艺术摄影学会会员,安徽省艺术摄影学会为其发放会员证。
第四章附则
第八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可向安徽省艺术摄影学会秘书处咨询;
第九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属安徽省艺术摄影学会。